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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能源监管局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
上传时间:2015/7/22

南方能源监管局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

1.如何申请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?需要哪些条件?

答:仔细阅读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》和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》,对照申请条件确认需要申请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,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,确保申请材料齐全无误后,登陆我局网站首页(http://nfj.nea.gov.cn/)在页面右边栏中部位置点击“用户登录”,输入账号密码后进入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系统提交申请。

2.首次登陆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系统需要注册吗?

答:对于承装(修、试)持证企业,首次登录无需新注册账号,通过点击“找回密码”的功能,激活登录信息,然后在电力企业页面输入企业名称、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登陆。

对于需新申领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通过点击“账号注册”,生成登陆信息。

3.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从申请到发证的时间是多长?

答:符合条件的申请,在法定的3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的决定。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后,10个工作日内发出许可证。

4.技术人员职称证书非本省(区)人事厅发放,可否用于申报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?

答:省外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须经本省(区)有权核发相应专业等级技术资格的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或换证,或由原发证单位提供确认证明。

5.申请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,同一人员能否兼职两个或多个岗位?

答: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是专职专业人员,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并任职。

6.预算员、质检员、安装工长、安全监督专职人员应由哪些人员担任?

答:预算员,是指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并由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;质检员、安装工长,是指持电力安装高级工资格证书(高级技能证)或助理工程师证并由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,安装工长还可持注册到本单位的安装工长证;安全监督专职人员是指持安全员证、安全主任证或助理工程师证的人员。

7.申请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有哪些人员需注册到本单位?

答:建造师、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、预算员(造价员)、安装工长证件上记载的单位要与申报单位一致。

8.申请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中主要设备及机具设备有可供参考的标准吗?设备工器具如何进行分类?

答:没有。各企业按照自身实际情况、施工需要、经营范围等因素选择及机具。主要设备及机具的分类按六大类:(一)起重机械设备;(二)大型牵引设备、滤油机、干燥空气发生器;(三)电缆施工专用工具;(四)压接切割设备;(五)测量设备及实验设备;(六)安全工器具。

9、申请承试类需要哪些实验室(厅)?有面积要求吗?

答:根据申请类别和等级的不同,实验室(厅)面积数包含在各等级固定经营场所的总面积中。

10、从业人员提交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哪些要求?

答:申请四级及以下许可证的企业,申请表第三至八项填报的人员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少于3个月,申请三级及以上的,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少于6个月。

11、离退休人员可以担任主要负责人吗?是否需要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?

答:离退休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及注册建造师这三类重要岗位人员,必须是企业全职聘任的在职员工,男65岁以下,女60岁以下;聘用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,不需提供社保证明,但应提供退休证明。

12、申请材料提交后,如何得知是否需要是否受理或者是否需要补充材料?

答:申请材料提交后,如存在问题,将在电子政务平台“我的代办---补正通知”进行反馈,请企业及时查看我局电子政务平台,根据补正信息完善申报资料再重新提交。

13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还需注意哪些问题?

1、上传的扫描件为一页的扫描成JPG格式,多页的扫描成PDF格式;所有申请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再扫描成黑白复印件上传。

2、领取许可证时,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一套纸质申请材料(含申请表及附件),不同业务类别但附件相同的材料只需提交一份。

3、办理许可证延续的企业需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,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未申请延续的,按照新申请程序办理。

 

我局具体联系方式为:
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603号广东迎宾馆净慧楼;邮箱:nfdjj2010@163.com

联系电话:020-85125209、020-85125221;传真:020-85125205

 

南方能源监管局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


1. 如何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?

答:南方能源监管局从2013年12月27日起已启用新版电子政务平台,在南方能源监管局门户网站(http://nfj.nea.gov.cn/)选择用户登录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系统填报。

其中,新申请企业通过注册获取账号登陆;已持证企业可根据许可证上信息通过找回密码登陆电子政务系统,在“类型选择”处根据情况选取第1项或第2项。

补充说明1: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系统相关业务的办理均采用同一登录信息,如该企业已办理过其它业务,则无法通过找回密码获取登录信息,请企业内部自行协调,如未解决,将企业名称、组织机构代码及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发送至nfjdlxk@163.com,我局会将密码重置为8个1。

补充说明2,企业在提交许可申请前应完善企业资料(填报自查的企业,可后续完善),其中属于企业登记事项和许可事项信息无法修改,如与所持许可证上信息不同,可将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发送至nfjdlxk@163.com,我局经核实处理;如与企业现有信息不符,请完善信息后,办理相应的登记事变更、许可事项变更。信息已填写完整后,仍法办法办理相关业务,请致电系统咨询电话。

2. 申请人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如何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?

答: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,对于部分申请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,只要依法经工商登记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发电经营主体都可以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(如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制企业、个体户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)。

具体为:



上述B公司具有三个分公司,则由B公司在网上办理大厅注册后,分别为三个分公司所属机组申报许可证,一个分公司单独一份申报材料。相应的一个分公司发放一个许可证。

3. 什么是四类主要管理人员?能否岗位兼职?

答:根据电监会9号令规定: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中级(安全、生产、技术负责人须电力专业职称、财务负责人须会计类职称)以上技术职称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,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(财务)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。如不具备,可按以下情况处理:

(1)四类负责人中如果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,可在对应的附件中提供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第二人材料,如:安全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,但为助理工程师职称。在申请表中填写总经理的简历和职称,在附件中除了提供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、任职文件和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外,补充提供安监部部长的身份证复印件、任职文件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。

(2)前三类负责人如果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,也无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第二人,南方能源监管局在许可证“特别规定事项”中备注,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人员资质条件。不具备中级职称的相关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培训,并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。

(3)财务负责人如果不具有财务类专业背景和财务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,须在附件中补充提供财务部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、任职文件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
(4)一人最多允许兼任两类负责人,对于下列的发电企业,四类人员兼职情况允许一人兼任其中两项或多项职务。。

a. 总装机 6MW(不含)以下小水电;b. 太阳能、风能、生物质能、海洋能、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; c. 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。

4. 企业成立不足两年的,如何提供财务资料?

答: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,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验资报告和最近一年审计报告(包括审计报告正文、资产负债表、利润及利润分配表、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)和财务分析报告。

5. 什么情况下可以简化所提交财务资料?

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,(1)总装机 6MW(不含)以下小水电; (2)太阳能、风能、生物质能、海洋能、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; (3)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。可按下述方式简化财务资料:

(1)财务资料方面。成立2年以上的,不再要求提供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、财务状况审计报告,企业可提供最近2年的财务情况说明;

(2)成立不足2年的,不再要求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、验资报告、财务状况审计报告,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。

6. 附件材料如何制作成TIF格式?

答:附件的制作方式如下:

1.先把复印件扫描成单个JPG格式。2.新建一个WORD文档,在文件里的“插入”菜单里,选择“图片”一栏,然后点击“来自文件”即可添加所须图片;如需要添加的图像超过一页,可继续添加,直至添加完成;3.完成后点击打印,会出现”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 Image Writer”这个打印机选项,点击打印后,会生成一个TIF格式的文件,这个就是我们附件所要求的格式。(所有附件建议黑白扫描)

7.申请材料提交后,如何得知是否需要是否受理或者是否需要补充材料?

答:您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“我的待办”区域查看需要补正的信息。

8. 提交申请材料后,如何得知是否通过审批?

答:可以在电子政务平台“我的许可区域”查看及维护自己的许可信息及查看业务办理进度。此外,通过申请的企业,南方能源监管局会按批次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
9.系统应用过程中出现系统问题,功能无法正常使用,怎么处理?

答:对于部分功能无法使用,可将存在问题描述或截图,连同登陆名称、组织机构代码、密码发送至nfjdlxk@163.com,我局经核实处理。

10.年度自查报如何提交?

答:自2013年度起,持证企业自查均通过南方能源监管局电子政务系统进行在线填报。企业登陆后,可点击右侧“我的待办”选择自查报告进行填报。需WORD版可在局主页下载中心>行政许可栏目下载。2013年度自查报告可见见通知:

http://nfj.nea.gov.cn/action/front/contentAction_initViewContent?content.contentId=xzzx258。

11、自查填报过程中,部分项目无法填写怎么处理?

答:企业应尽量按填报要求完善相关资料,便于后续进行评价。其中,部分小水电项目信息中,环保工作确未开展的,可填写“\”;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取得的,可先行提供财务报表;股权登记时间,应填写注册或股权发生变更的时间。

 

南方能源监管局进网电工作业许可证办理业务常见问题指南

1. 如何进入电工人员政务平台?

答:在我局网站首页(http://nfj.nea.gov.cn/)选择用户登录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系统,点击标签上的“电工作业人员”进入电工人员政务平台。

2. 如何登陆我的账号?

答:选择“电工作业人员”标签,使用个人有效身份证号码登陆,初始密码为12345678。

3. 如何变更电工作业人员的工作单位?

答:进入电子政务平台电工个人页面,点击“个人服务单位变更”打开网页,添加基本信息。如电工所属单位为承装修企业,可于右方点击打开菜单,搜索单位。填写完毕点击提交。

4. 问:提交电工服务变更时,为何提示“服务单位变更前和变更后一样,请重新选择!”,无法保存?

答:该情况属于系统故障,请联系系统工作人员协助解决。联系电话:027-81970707转8523

5. 问:提交电工服务变更申请后,审批周期一般需要多久?

答:变更操作由电工本人发请,提交成功即变更成功,无需等待。

6. 问:电工服务变更成功后,证件原件提交到何处受理盖章?

答:变更成功后个人服务单位以网络为准,无需提交证件盖章。

7. 问: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丢失了,如何挂失?

答:请先到当地报社刊登关于本人电工证丢失的《遗失声明》,出版后,登陆电子政务平台个人页面,点击“补证申请”标签打开网页确认证件号,选择需要输挂失的证件,点击操作,填写补证申请原因,上传报纸扫描件,提交申请。完成后将小一寸,下方带个人身份证号码的红底照片,寄送至进网作业电工管理服务中心。
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水利学院内F栋810,联系电话:020-66697610。审批及补打证件后,由进网作业电工管理服务中心寄回至电工本人。

8. 问:持有国家能源局其他派出机构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,如何跨区进入南方能源监管局申请续期或工作?

答:进入南方能源监管局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系统,选择电工作业人员标签点击“账号注册“,打开网页后,点击“电工注册”,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上传扫描件,通过审批后电工信息即可进入我局系统。

9. 问:如何查询电工进网作业证?

答:在我局网站首页(http://nfj.nea.gov.cn/)选择电力资质查询,选择“进网作业电工”,输入有效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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